设备管理制度13篇

2025-08-04 16:53 高考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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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

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

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配电设备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齐全。

2、明确设备运行管理责任人,按有关巡视与维护制度的要求,定期对配电设备巡视检查,发现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纠正,消除缺陷,并做好详细记录,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规程要求,认真制定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并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保护注油设备无渗漏、无油污,设备框架无锈迹。

4、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建立健全设备操作制度,操作前认真填写操作票,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5、户外配电设备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凡需接地的部位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程要求。

6、高低压熔断器的置换,必须配置与设备额定电流相适应的熔体,严禁用其他导体代替,以保证设备安全。

7、配电变压器不宜超负荷进行。由于负荷变化,导致变压器过载时,应符合《电力变压器运行规定》,方可继续运行。

8、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其安装运行规程要求,认真做好漏电保护器的试跳工作,并做好运行和试跳情况的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 2

随着现代化生产的发展要求,施工企业的设备、机具更新改造进一步加快,机具的数量也相应的增�

1、设备和机具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原理专人使用。材料科指派人员对机具或大型机械设备的、维修人员对设备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列入和日常的班前、班后的检查和维修。

2机具的安全装置严禁乱拆、乱装,更不能为了方便而拆除,机具的维修应由专人维修,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成后,必须进行运行操作,维修人员不得在机械设备运行中维修、保养、润滑紧固等工作。

3、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工作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操作前要查机械各项部件和安全装置,并进行运行,确认完好方可正式操作。

4、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部门培训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严禁酒后作业,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协同作业,服从指挥。

5、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操作,并应明确各自责任,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

6、凡用汽油发动的机械,操作人员禁止吸烟,并不得用明火照明。

7、起重吊装机械应装各种安全保险装置,起重吊机在停工休息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悬在空中。,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起重机的规定要求。

8、各种机具必须做到保护接零和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机械设备应实行人定机制度。

9、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反腐工作。

10、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设备的管理制度 3

1、各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监测设备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监测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建档,集中管理设备说明书和技术文件,按计量检定周期对计量仪器设备进行送检,记录使用过程中的技术状态、故障、事故、计量检定等,并及时整理,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2、监测人员使用监测设备,必须熟悉其性能、原理、操作、保养、维护和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监测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使用监测设备,保持监测设备整洁、完好和安全,认真及时填写职业病危害监测设备使用记录。

4、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申请维修。性能达到正常并进行校验或检定后才能继续使用,并及时填写仪器维修记录。

5、监测人员应对监测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经常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确保仪器设备性能正常,保证监测工作质量。

6、经过检定的监测设备应标有“合格”、“准用”或“停用”的标记,监测人员不得使用“无标记”、“停用”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设备进行监测分析工作。

7、需降级或报废的'监测设备,经检定部门检定确认,由监测设备管理人员提出,经营管理部统一办理报废手续。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档案经鉴定后定期销毁。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4

为了规范公司办公等设备的使用管理,保证公司的设备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电话:

1、公司电话是联系业务及沟通各项工作的工具,应注意爱护,提高效率,通话要简洁、明了,避免长时间占用线路。

2、公司各部门办公区域,因工作需要设置电话,须由所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报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后,交工程部实施。

3、公司各部门办公用电话,除行政人事部电话及传真机外,其余不具有国际长途功能,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拨打,确因公需拨打长途的,应填写长话申请,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指定拨打。

4、不准用公司电话聊天及处理私人事务。

5、如查询出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发生费用将以加倍罚款及警告处罚。

二、传真机:

1、为确保公司传真机的畅通,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传真机挂拨市内及长途电话。

2、因公事需使用传真机收、发传真的,应填写申请,办公室备案,并由办公室文秘负责操作。

三、复印机、电脑、打印机:

1、复印机是公司机要岗位所配备的工具,并由行政人事部指定的。专管人员负责操作。因公事需要使用的,应按规定登记,填写用纸规格、张数、内容,使用者应签名,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2、复印机由行政部统一监督管理。

3、使用公司复印机、电脑、打印机应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爱护

四、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5

(一)为加强煤矿运输设备的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工作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运输专业“制度保障”中对运输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行车不行人”管理办法

1、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2、提升运输设备运行时运行范围内严禁一切人员作业。

3、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各巷道交叉口应安设设备运行时能够发出语音警报的报警信号和红绿灯显示。

4、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有临时作业时必须提前与当班调度室联系好后在指定的时间内作业。

5、作业前还须同提升运输设备司机、把钩工确定具体作业时间方可作业。提升运输设备司机和信号把钩工不得脱岗,并有防止误操作的醒目标志和能正常使用的挡车装置。

6、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大型施工必须报煤矿分管领导审批,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提升运输设备运行范围内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汇报调度室处理情况,由调度室通知设备司机、把钩工对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提升。

(三)运输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1、运输设备实行每小班一小时维修检查、每日一次二小时检修、每周一次四小时检修制度,并建立相应的维修台帐。

2、司机接班后,要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注油。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注油的油质要合格,油量要合适。

3、司机接班后,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要进行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当班调度。

4、需要停产检修的运输设备,应当及时停产,按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检修措施进行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正常运转的移动设备要按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轮换检修。

5、设备检修出厂和调入、调出,双方必须交接签字验收,设备达不到完好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6、司机和检修工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机电设备厂家说明书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四)运输设备检测检验制度

1、运输设备各种技术测定和检测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安全标准进行定期检测。由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测试报告测试项目完整、准确可靠,有结论意见。有检测记录和检验报告,有处理建议和处理结果。

2、机车制动距离试验。新投入机车应当测定1次,之后每年测定1次。

3、斜巷提升连接装置。每年由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试验。

4、架空乘人装置。每年进行1次检验,由具备检测检验能力的煤矿企业自行组织检测或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测。

5、单轨吊。每年进行1次检测、检验。

6、无轨胶轮车。每年宜对司机进行年审;按有关规定进行大修,大修后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7、齿轮机车。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6

1.目的

对整个生产系统的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保养。维修。变更。直至报废的过程进行控制,保证设备有效运转,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范围

适用于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一切仪器。设备。

3.职责

3.1本制度由生产部组织制订。修改。审核;

3.2各设备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3.3各设备使用部门对主要设备仪器应建立操作规程。

4.内容

4.1生产设备的统计和管理

4.1.1在用设备或新购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后,应建立《生产设备台账》,并保持相关记录。

4.1.2在建《生产设备台账》时,应记录各种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供应商。功率。工作电压。工作电流。安装尺寸。重量等有关该设备的技术参数。

4.2设备的采购

各使用部门组织人员根据生产和技术发展的需要,编制本部门仪器。设备申购报告。

4.3设备的安装。调试

设备到公司后,由设备使用部门组织人员开箱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调试,如不合格,报公司采购部门通知相关供应商处理。

4.4设备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部门与生产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不合格,通知有关供应商处理。

4.5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按相关的设备使用说明书或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4.6设备检查

4.6.1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或相关文件的规定,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生产设备的维修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4.6.2生产部组织人员对所有设备每月定期进行检查,填写《月安全检查记录》,解决隐患。

4.7设备的变更

4.7.1设备变更内容包括设备改装。封存。迁移。出租。出售等。

4.7.2设备变更由使用部门提出建议方案,并报经公司批准后组织人员具体实施。

4.7.3生产部应对长期闲置的生产设备进行变更处理。

4.7.4对设备的所有变更情况填写相应的《设备变更记录》,并存入设备档案。

4.8设备事故

4.8.1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把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4.8.2发生设备事故,由车间办公市首先妥善处理伤员,仔细检查设备,尽快修复设备,恢复生产。

4.8.3生产部门应如实填写《设备事故记录》,追究责任人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再发生,并按公司的制度进行处理。

4.9设备报废

4.9.1报废设备包括:

4.9.1.1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

4.9.1.2经常发生故障,影响生产且修理费用过高的设备;

4.9.1.3发生事故无法修复的设备。

4.9.2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部门组织人员对准备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如确实需报废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财务部的监督下办理固定资产报废及清理事宜。

4.9.3设备报废应在《设备报废记录》上做好记录,并整理存档。

4.10设备保养

4.10.1保养设备有:

4.10.2设备使用人每天对所用的生产用电设备进行清洁保养。

4.10.3每月对所用的生产设备进行开关。发热器件进行检查。

4.11相关记录

《生产设备台账》.《设备维修记录》.《月安全检查记录》.《设备事故记录》.《设备变更记录》.《设备报废记录》。

5.设备管理办法

5.1总则

5.1.1目的

为使设备选购、验收、使用、保养、维修、故障处理等作业有章可循,以发挥生产设备的利用率,提高生产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5.1.2范围

凡有关生产机械、电器、仪表等设备各种资料的保管、设备选购、验收、使用、保养维修、设备故障处理等作业均依本办法规定办理。

5.2设备资料的档案管理

5.2.1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完后,设备管理部门应依照设备说明书、图纸等资料对设备统一分类、编号、建立设备台帐、设备卡和设备档案,并妥善保管。车间维修需要借阅应填写借阅卡,用后及时交回。

5.2.2设备如发生改善、更换等情况,设备管理部门应依实际情况修正资料档案。

5.2.3设备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台帐:登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家、安装日期、使用日期、设备原值、产能、功率、备件单号、类型等内容。

(2)设备清单:对整机设备按系统整理出一份清单,以供主管领导及维修部门需要时查阅。

(3)各设备细帐:以设备清单上所列机械为主要对象、分别归整。

5.3设备选购

选购设备应根据先进性、可靠性、节能性、长远性和经济性为原则。

同时考虑劳动保护、技术安全、环境保护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法规。写出设备购置申请单,报请生产部经理及公司批准后,与采购部联系外购事宜。

5.4设备验收

5.4.1购入设备必须进行验收、调试,符合铭牌标准、质量性能、采购合同要求;才能入库或安装投入使用。与财会部联系转入固定资产费用等手续。

5.4.2自制设备必须经生产、技术、设备部门联合验收,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车间使用,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者填写有关表格,与财会部联系转入固定资产。

5.5设备使用

5.5.1生产车间应将设备使用管理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设备和拆卸维修设备。

5.5.2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各种设备前,必须先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维修知识和操练规程,并在开机前先检查设备,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使用。

5.5.3在操作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观察设备动态,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和处理或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5.6设备检修与保养

设备检修保养应根据年度及月份检修保养润滑计划规定内容执行,通常采用四级检修、保养方法,即设备大修、中修、小修及日常保养。

5.6.1设备大修:每年进行一次。由维修主管负责,机电维修人参加,对车间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对到使用期的设备、配件进行更换。

5.6.2设备中修:每月进行一次。由维修主管负责组织、机电维修人员参加。对较陈旧或生产中经常出现问题的设备进行检查。利用1-2天的时间拆除检修、清理、润滑全部生产设备及时更换或修复损坏的零部件、排除机器故障,并做好中修记录、修后应及时验收。

5.6.3设备小修:每周进行一次。由维修人员负责,对生产设备出现一般故障,利用生产空隙时间进行必要的维修,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同时应做好检修记录,由车间验收。

5.6.4日常保养:日常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维修人员协助完成。其基本要求可概括为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

5.7设备事故处理

5.7.1发生设备事故后,操作人员负责保护现场,并立即切断动力源或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同时应及时上报当班主管或上级领导。

5.7.2当班主管必须协助经理和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填报设备事故报告单。

5.7.3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经理,经理应向公司汇报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到现场勘察,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统计登记工作。不放过;事故责任未及时处理和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预防措施的不放过。

设备管理制度 7

1、学校校园网的一切网络设备设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维修处理,其他人未经许可一律不得私自拆卸、自行维修。

2. 全校师生都必须爱护校园网所有资源,上网人员必须正常使用网络资源,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严禁一切非法非常规操作。

3. 网络设备的财产管理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4. 严禁非上网人员或非权限人员异地、异机操作。

5. 网络管理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任何网络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将设备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并填写使用登记手册。

6. 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7.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出租网络设备与物品以及相关的场地。

设备管理制度 8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下属各分厂.部室(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采购.接收.安装改造维修.注册登记及变更.定期检验.日常运行及维护.安全检查.应急处置.停用启用.注销等流程的安全管理。

2.2本规定所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电梯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内所涵盖设备(包括安全附件)。

3特种设备购置.接收要求

3.1必须采购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生产制造的特种设备,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不得选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无正式资质厂家生产的设备。

3.2特种设备到货时,工程部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质量认真检查,并仔细核对其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合格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资料妥善保管存档。

4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要求

4.1工程部使用单位提出招投标申请后,招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招标,招标部门应对投标单位是否具有国家规定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进行资质核实,不具备资质的不得参与招投标。

4.2工程部使用单位应监督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开工前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办理报检手续,并将“告知单”及“报检回执”复印件存档,并留安全部备案。

4.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取得监督检验合格证书,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4.4对于需进行安装的特种设备,设备随机资料由安装单位保管,由安装单位安装完成后连同安装告知书.监督检验报告等竣工验收资料一并交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交公司档案室存档,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应资料留有备份。

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

5.1特种设备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经委托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5.2办理特种设备登记时,应供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合格证书.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等有关资料。资料准备好后报公司安全部审核。审核经过后由安全部统一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3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6.1使用单位安全员负责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公司内部提报工作。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含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报安全部审核。安全部审核经过后,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检验申请,并将检验计划下发各使用单位,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计划做好检验的准备及配合工作。

6.2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使用单位应将检验报告交档案室,自我留存复印件,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置于对应特种设备醒目处。特种设备单位在拿到“检验报告”5天内,将更新后的最新台帐报安全部备案。

6.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按附件二执行。

7日常运行及维护

7.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公司《特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要求持证上岗。

7.2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岗位应按照设备特点及使用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及时处理。

7.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单位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安全部不定期组织职能部室及各使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公司范围内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抽查,并对检查情景进行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职责人,涉及费用的要估计费用,并及时对整改情景进行复查。对于无法短时间进行整改的,使用单位要制定可行的临时措施及监护措施并严格落实,确保设备受控安全可靠运行。

7.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员应根据本单位设备及生产特点,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生产和技术人员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报告程序及报告资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配备救援人员及所需应急物资。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进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景及时进行修订。

7.5使用单位需停用特种设备(一年以上),应当封存设备,同时应当取得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准许停用的批复,然后持有批复并填写《特种设备停用申请表》书面告知安全部,由安全部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张贴停用标志,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如若重新启用,使用单位应向安全部提交检验申请,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检,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确需报废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设备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手续;在设备报废后5日内,使用单位持报废手续并填写《特种设备注销申请表》和电子版,提交安全部统一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7.7使用单位安全员应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含设计资料和随机资料.日常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的建立完善工作。安全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资料:

(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台帐;(见附件一样式)

(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4)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包括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

(6)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卡;

(7)其他设备资料。

7.8特种设备台帐应及时进行更新,设备信息发生变化(如新增.报废.停用.启用.取得检验报告等)后3日内应及时将最新台帐报安全部。

8罚则

8.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报采购计划时选型不当,造成设备安装后无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考核职责人200元台.使用单位主管领导100元台。

8.2采购部门采购特种设备时未审核制造单位资质,造成所购设备为无资质资质过期单位所生产的,由采购部门负责退货,并按规定完成设备采购。

8.3招标部门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装.改造.维修合同时未审核施工单位资质,由无资质单位施工的,不得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8.4公司各单位部门无相关资质自行设计.制造.安装任何特种设备的,考核职责人500元台.单位主管领导200元台。

8.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接收.验收设备时未认真检查,导致资料不全而影响后续注册.检验手续办理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补办缺失资料,并考核相关职责人100元台。

8.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及时提报注册.变更.检验申请,导致设备非法使用或超期未检的,考核职责人100元次,主管领导50元次。

8.7安全部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注册.变更.检验.启用.停用申请后,无故拖延审核.办理的,考核职责人200元次。

8.8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不落实.未经批准启停用.因管理不善导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不健全及其他问题的,考核职责人100元次,主管领导50元次,对职责单位按照公司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8.9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发现的特种设备问题,对相应职责人按照上述罚则考核。

设备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范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法、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条、例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

第三条、严格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追求“零事故、零伤害”,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绿色文明、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四条、特种设备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章:起重机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受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命,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熟悉起重机械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了解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其职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制定和落实部门、车间、班组各级起重机械司机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办法。组织起重机械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三)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起重机械安全教育培训。按规定配备专(兼)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司机持证上岗,并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负责人雇(聘)用后,方可从事相应的起重机械管理或操作;杜绝无证作业行为。

(四)负责组织编制起重机械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

(五)接受并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

(六)负责起重机械突发事件或事故的报告和协助事故调查。

(七)组织开展本单位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标准化建设。第六条、起重司机岗位职责

起重司机是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和使用的直接实施者,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起重机械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

其职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起重机械,不违章:作业,做好起重机械每天的日常检查保养、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起重机械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按规定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二)拒绝违章:指挥。

(三)自觉接受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确保起重机械安全。

(五)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起重机械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处置救援等工作。

(六)做好起重机械工作记录。

(七)按时参加作业人员证件复审。

第七条、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合格证件,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二)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三)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四)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五)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六)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七)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八)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九)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十)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十一)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十二)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十三)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绑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十四)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十五)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十六)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吊车保险装置不齐全,不可靠不吊等。

第八条、起重机常规检查制度及维修保养制度

由于起重机的部件较多,针对各个部件的不同技术特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将检查的周期分为旬、月、年,各个周期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每旬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如下:

1、卷筒和滑轮上的钢丝绳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压板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双螺母防松装置。

2、起升机构的联轴器密封盖上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短缺。

3、制动器上的螺母、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松动,杠杆及弹簧无裂纹,制动轮上的销钉螺栓及缓冲垫圈是否松动、齐全;制动器是否制动可靠。制动器打开时制动瓦块的开度应小于1.0mm且与制动轮的两边距离间隙应相等,各轴销不得有卡死现象。

4、安全保护开关和限位开关是否定位准确、工作灵活可靠,特别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5、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6、所有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7、轨道上是否有阻碍桥机运行的异物。

(二)每月检查与维护

每月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除了包括每旬的内容外还有:

1、制动器瓦块衬垫的磨损量不应超过2mm,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70%;各销轴安装固定的状况及磨损和润滑状况,各销轴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5%,小轴和心轴的磨损量不应大于原直径的5%及椭圆度小于0.5mm。

2、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是否有断丝等现象,检查钢丝绳的润滑状况。

3、吊钩是否有裂纹,其危险截面的磨损是否超过原厚度的5%;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钩组上的各个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钩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4、平衡滑轮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对滑轮及滑轮轴进行润滑。

5、滑轮状况,看其是否灵活,有无破损、裂纹,特别注意定滑轮轴的磨损情况。

6、制动轮,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应超过1、.5mm,制动轮不应有裂纹,其径向圆跳动应小于0.3mm。

7、连轴器,其上键和键槽不应损坏、松动;两联轴器之间的传动轴轴向串动量应在2—7mm。

8、所有的螺栓是否松动与短缺现象。

9、电动机、减速器等底座的`螺栓紧固情况,并逐个紧固。

10、减速器的润滑状况,其油位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渗油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渗漏。

11、对齿轮进行润滑。

12、大小车的运行状况,不应产生啃轨、三个支点、启动和停止时扭摆等现象。检查车轮的轮缘和踏面的磨损情况,轮缘厚度磨损情况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车轮踏面磨损情况不应超过车轮原直径的3%。

13、大车轨道情况,看其螺栓是否松动、短缺,压板是否固定在轨道上,轨道有无裂纹和断裂;两根轨道接头处的间隙是否为1、—2mm(夏季)或3—5mm(冬季),接头上下、左右错位是否超过1、mm。

14、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其上污垢。

(三)每年检查与维修保养

每年维护与检查一次,除了包括月检查内容外还应有:

1、主梁的变形情况。小车轨道的情况。空载时主梁下扰不应超过其跨度的1、/2000;主梁向内水平旁弯不得超过测量长度的1、/1、500;小车的轨道不应产生卡轨现象,轨道顶面和侧面磨损(单面)量均不得超过3mm。

2、卷筒情况,卷筒壁磨损不应超过原壁厚的20%,绳槽凸峰不应变尖。

3、拧紧起重机上所有连接螺栓和紧固螺栓。

4、所有减速器的齿轮啮合和磨损情况,齿面点蚀损坏不应超过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超过原齿厚度的1、0%(固定弦齿厚);齿轮的齿厚磨损量与原齿厚的百分比不得超过1、5%~25%;检查轴承的状态;更换润滑油。

5、大、小车轮状况,对车轮轴承进行润滑,消除啃轨现象。

6、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缝是否有开焊、锈蚀现象,锈蚀不应超过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劳裂纹;各种护栏、支架是否完整无缺;检查主梁、端梁螺栓并紧固一遍。

第三章:燃气锅炉的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燃气锅炉的使用登记

锅炉的使用单位,在锅炉投人使用前或者投人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质监部门逐台办理登记手续。

(一)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锅炉的出厂技术文件及监检证明;

(2)锅炉安装、改造、修理技术资料及监检证明;

(3)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资料;

(4)锅炉定期检验报告;

(5)锅炉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测量调控装置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锅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条、燃气锅炉的使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燃气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运行操作人员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B级及以下全自动锅炉可以不设跟班锅炉运行操作人员,但是应当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燃气锅炉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应当有以下制度、规程:

(一)岗位责任制,包括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运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二)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和记录的项目;

(三)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班手续;

(四)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及准备工作、启动和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五)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锅炉停(备)用防锈蚀内容和要求以及锅炉本体、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自动仪表及燃烧和辅助设备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

(六)水(介)质管理制度,明确水(介)质定时检测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七)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火、防爆和防止非作业人员随意进人锅炉房的要求,保证通道畅通的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办法等;

(八)节能管理制度,符合锅炉节能管理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1、燃气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司炉工岗位职责:

①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安全运行,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②严格道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上班前四小时之内和上班期间禁止喝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发现锅炉房天然气管道、阀门、各种报警设施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④司炉工在操作中必须严密监视各种仪器仪表。认真做好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安全附件及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做到安全操作,保证设备最佳运行状态。

⑤对任何危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⑥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岗位,要采取措施,正确迅速处理,井及时报告锅炉房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⑧水质化验员须认真执行水质管理和制度,定时进行水质化验,保证锅炉给水、炉水符合标准要求,做好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水质化验记录。

(2)锅炉设备巡检制度

①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当班人员应两小时对锅炉设备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②检查设备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升温是否超限。

③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④检查锅炉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等部位是否有异。

⑤检查水温水位,循环泵轴承运转有、无异常现象,电动机温度,各阀开关位置和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⑥检查锅炉房照明是否良好、电气设备有无漏电现象。

⑦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量是否正常,各项指标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⑧巡回检查路线:锅炉本体及燃烧机→安全附件→管道阀门辅机房→循环泵房→水处理及除氧补水→除氧泵→软水箱。

⑨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件设备运行记录内。

(3)锅炉交接班制度

①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玫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等情况。

②交班人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

节,确保锅炉正常运行方可交班。

③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及时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④交接人员需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

a。锅炉燃烧、压力、水位、温度正常。

b。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c。锅炉本身附件无异常。

d。锅炉运行记录资料、附件、工具,用具齐全。

e。锅炉房内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

a。不交给喝酒和有病的司炉人员。

b。锅炉本身和附件出现异常时不交。

c。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接。

d交接人员不到时,不交无证司炉工。

e。锅炉压力、水位、温度、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f。交接班时,交接双方人员共同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g。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方面的指令。

h。交接者在交接记录签字后发现设备缺陷,应由接班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燃气锅炉使用管理记录

(一)锅炉及燃烧和辅助设备运行记录;

(二)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汽水品质化验记录;

(三)交接班记录;

(四)锅炉及燃烧和辅助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五)锅炉及燃烧和辅助设备检查记录;

(六)锅炉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七)锅炉停炉保养记录。

第十三条、锅炉维护保养制度

(一)主机的维护保养

1、真空热水锅炉除内置式换热器换热管内壁外,其余部分均不会结垢,故应定期对换热器管内壁进行清洗,一般是一年一次,具体视水质及使用情况而定。

2、保持锅炉内部的真空度。发现有空气露入锅炉内,应及时启动真空泵排除。如真空度经常下降应进行检漏。

3、检修或更换易损的零部件。如真空隔膜阀的隔膜、温度传感器、防爆装置上的防爆片等。

4、在严寒地区如长期停机需把换热器换热管内和锅炉内的水放干,以防管子冻裂,同时锅炉内部必须保持真空以防腐蚀。

5、检查各保护装置动作是否正常、控制箱电器是否正常、注意电气部分的防潮。

6、油过滤器必须进行定期清洗,清洗周期视油质而定,一般一月一次。

(二)燃烧器的维护保养

1、检查油泵过滤网是否已脏,启动燃烧器应无异常噪音;

2、检查控制线路有否松动、积灰;

3、检查喷嘴是否已脏,喷嘴使用一年应更换;

4、检查风机叶轮有无灰尘,运动时有无杂音;

5、检查光电管有无积碳、点火电极位置是否适当。

(三)真空泵的维护保养

1、保持泵的清洁,防止杂物进入泵内;

2、保持油位,严禁无油运行;

3、注意观察油的颜色,若泵油变脏、混浊或进入水份影响真空时,应及时更换泵油;

4、长时间不使用时,应注意防潮、防锈;

5、若需拆除检修要由售后服务处工程师进行。

(四)运行维护保养一览表

1、每日:检查日用油箱油位、燃烧机运行状况;

2、每月:清洗油管过滤网、燃烧机油泵、燃烧机火焰探头(光电管);

3、隔月:清洗燃烧机喷油嘴;

4、每年:

①燃烧机整机保养一次,包括风机叶轮灰尘清洗;②更换燃烧机喷油嘴;

③锅炉换热器传热管清洗;

④真空度检测;

⑤真空泵油更换;

⑥烟管清洗。

5、每5年:

①更换真空压力表、真空控制器、真空阀阀片、防爆膜片、温度传感器;

②更换所有电器连线。

6、每10年:

①更换电控箱;

②传热管检查,如损坏,更换传热管。

7、停炉:若需要长时间停炉时,须打开锅炉上部换热器泄水阀,将锅炉上部换热器内水排放干净。

第四章:电梯的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电梯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主管领导职责

1、全面管理电梯设备投入使用后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电梯管理规章:制度。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严格管理。

4、监督电梯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对电梯管理制度的实施。

5、组织电梯维修保养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严格执行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二)电梯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管理电梯使用的日常工作。

2、组织落实电梯管理各项制度实施的方案。

3、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4、负责组织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完成维保任务。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和不良隐患。

6、协助主管领导按时申请电梯定期年检。

第十三条、维修保养人员职责

(一)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维修、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二)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三)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进行。

(四)负责完成电梯的维修保养及急修、零修、大修、值班的任务。

(五)严格执行正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能及时解决。

(六)实事求是填写好维修保养报表,做好记录及时呈报归档。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守则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及格,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二)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电梯的使用特性,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

(三)熟悉掌握和处理电梯紧急情况的技能。

(四)定期检查电梯的机械和电气部分是否正常工作,运转有无异状、异响。

(五)爱护设备、保持电梯的整洁,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

(六)填写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记录。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落实安全制度的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体制、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四)有计划地进行巡回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进行电梯作业,杜绝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不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者和第三者的安全。

(五)积极组织紧急求援演习。

第十六条、电梯的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防止事故,确保电梯安装、维修和保养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和“电梯维修工操作证”。

2、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准闲谈打闹;不准用导线直接已坏的层门门锁开关。

3、工作前,应先查自己劳保用品及携带工具有无问题,无问题后,才可穿戴及携带。

4、电梯维修保养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电梯在维修保养时,绝不允许载客或装货。

6、熟练掌握正确安全使用本工种常用的机具,以及吊装、拆卸安全规定。

7、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知识,掌握电梯发生故障而停梯时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须掌握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二)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司机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2、对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为乘客服务,上班前不喝酒,有充足睡眠。

3、熟悉所驾驶电梯的原理、性能、熟悉掌握驾驶电梯和处理紧急情况的技能。

4、做好轿厢、厅门门踏滑动槽和其它负责区域内的清洁工作。爱护电梯设备,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当发生事故和故障时,不乱动设备,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5、配合维修人员修理电梯时,精神集中,接受维修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下达的操作指令,必须应答并复述后再操纵电梯。

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一)组织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到国家电梯监督部门进行技术培训,熟悉电梯原理、性能、熟练掌握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技能,经过严格考核,取得各种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二)组织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定期到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学习并掌握电梯各项新技术和新工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三)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维修、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电梯维修、电工、焊工等)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对持有电梯安全操作证电梯维修保养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分析和总结维修保养工作,对新技术、新工艺展开学习和讨论,帮助维修保养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技术和职业道德素质。

(四)定期对电梯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正确指导使用电梯的操作规范和电梯发生故障时应采取的措施,并经国家电梯监督部门考核后取得上岗证。

(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

(六)对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或送主管部门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一)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并严肃阻乘客切勿乱动,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设法使乘客安全撤出轿厢。

(二)运行中的轿厢突然停在两层楼之间,首先切断轿厢内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三)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将轿厢夹持在导轨上时,应切断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四)发生火灾或地震时,应保持镇静,尽快将乘客送至安全层站离去。关闭厅门、轿门、切断电源停止使用或交消防人员使用。

(五)电梯的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切断电源,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器灭火。

(六)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停梯并切断电源,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现场。

(七)每年组织1、至2次摸拟紧急救援演习。

(八)演习人员必须熟知各种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九)演习中严格按照有关电梯的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方法进行。

(十)演习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作好下一次演习准备。

第五章:叉车的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叉车相关人员的职责及守则

(一)叉车司机的叉车工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能上岗操作,严禁无证开车。

(二)熟练掌握叉车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超速开车。

(三)进出车间大门、生产现场、倒车等时速不得超过5km/h,厂区内时速不得超过20km/h。

(四)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协助生产管理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五)定期定时对所操作的车辆进行加油、润滑等保养工作。

(六)司机开车前,应检查发动机水位、油位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连接处和各接头是否渗油、漏油。

(七)检查燃油油量、液压油油量及各油管接头有无漏油情况。

(八)检查蓄电池电极柱导线是否拧紧,其它导线有无松脱。

(九)检查轮胎气压、方向盘、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合适。

(十)检查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

(十一)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在出车前进行排除。

(十二)发动机发动后,检查各项仪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熄火,进行检查排除,正常后方可运行。

(十三)叉车作业前先松开制动手柄,然后起步行使,并检查脚踏制动效果是否良好;检查门架的起升、倾斜动作是否正常,转向是否轻便、灵活;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作业。

(十四)叉车行使作业时,应注意倾听有否异常声响。

(十五)叉车在厂区、车间干道上行驶,其速度应控制在工厂安全部门规定的速度范围内,并注意来往行人随时鸣号。

(十六)叉车只能在完全停车后才能换向;严禁提升、倾斜同时操作及超载运行。

(十七)出现异常现象,应停车检查,及时排除。

(十八)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十九)发动机熄火前,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2—3分钟后熄火。发动机熄火停车后,应拉紧制动手柄。转动机油滤清器手柄1、—2转,检查螺栓、螺母有无松脱现象,并及时排除不正常情况。 20。低温季节(在零度以下),应放尽冷却水。当气温低于0度时,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

第二十条、叉车的安全操作规程

为加强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CRB机动车辆运输安全规程》等制度,特制定本规程;

(一)厂区叉车驾驶、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2、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3、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三)行驶

1、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40cm,门架须后倾;

2、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3、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4、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5、叉车在行驶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6、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7、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8、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四)装卸作业

1、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5、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6、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他长时间停留作业;

(五)停车及注意事项

1、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2、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3、观察是否发动机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4、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第二十一条、叉车的常规检查制度

(一)检查气缸压力或真空度;

(二)检查与调整气门间隙;

(三)检查节温器工作是否正常;

(四)检查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及齿轮泵工作是否正常;

(五)检查变速器的换档工作是否正常;

(六)检查与调整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的间隙;

(七)更换油底壳内机油,检查曲轴箱通风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机油滤清器和柴油滤清器滤芯;

(八)检查发电机及起动电机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

(九)检查风扇皮带松紧程度;

(十)检查车轮安装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杂物。

第二十二条、叉车的维修保养制度

(一)新叉车累计工作每250小时保养一次,旧叉车累计工作每1、50小时保养一次。保养时,要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二)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时,由司机要及时联系车辆维修工进行处理。

(三)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车间通知车辆维修工进行处理,维修工无法处理时及时汇报至主管队领导,由主管队领导汇报至机电部主管运输负责人、副部长或部长联系外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四)叉车保养责任人(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矿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第六章:空气压缩机的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空气压缩机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应该认真的把当班本岗位的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等向接班者交代明白,接班者要认真检查所属设备、管道等运行情况。卫生是否清洁,如存在较严重的问题不接班,一般性的问题,交接班者可协商处理,做好记录。

(二)超过接班时间,接班者未到岗位,与值班班长联系,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岗位,否则出现的事故一切由交班者负责。

(三)设备周围及基础无积水、杂物,阴雨天气要把露天电器盖好。

(四)操作人员要懂得设备构造、原理、性能、用途,会使用、保养及排除故障。

(五)要确保各级气缸注油器正常,检查压缩机内部是否有水。

(六)坚持巡回检查制度,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及时发现设备存在故障,及时排除故障。要对压力表、各级安全阀认真检查,读数不准及时更换。

(七)巡回检查要按时拨巡检表,拨表时间前后误差不得超过5分钟。

(八)搞好节能减排,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努力改善岗位操作环境,杜绝跑、冒、滴、漏。

(九)消防器材白班每天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状态。

(十)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材排放整齐、擦拭干净,白班每天检查一次,确保防护用品灵敏好用。

第二十四条、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应检查曲轴箱机油是否达到油位标位,检查各部件,紧固螺丝是否松动,检查风扇皮带紧度并调整合适。

(二)压力表、安全阀应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安全阀应调整在规定的压力值,防止空压机超压运行。

(三)开机时注意电机,压缩机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运转正常开机后才离开。

(四)定期排放贮气桶的油、水。停机后要切断总电源,并清洁整机。

(五)贮气桶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第七章:特种设备的定期报检制度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一)为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定期检验的规定,明确责任,保证特种设备得到有效的检验并获得检验机构的审核,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起重机械、电梯、锅炉、空压机、叉车及其附属的安全阀、压力表、安全保护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检工作。

(三)公司各部门、区队机械部应在设备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机电部提交定期检验申请,由机电部统一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四)公司各部门、区队机械部得到设备检验的检验机构报检后,应告知相应科队进行有关准备工作事宜,各科队必须对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进行按要求整改,确保特种设备机械符合检验标准。

(五)对于不能按期申报的机械设备,公司各部门、区队机械部应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检验,对于不能进行报检的必须陈列原因,报请相关部门同意。

(六)公司各部门、区队机械部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配合检验机构进行设备检验。检验合格后必须取回检验报告交由部门领导审阅后保存。并把检验情况报送公司安全部门。

(七)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做到及时消除,设备需修理时,应由机电部组织人员或由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八)检验后,对出具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的特种设备,公司各部门、区队应停止使用该设备,并组织维修或保养单位进行及时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报检。对需要报停、报废的,应以书面形式到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报停、报废手续。

1、起重机的定期报险制度

1)起重机械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2)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交付使用前,工程部将全部安装、调整资料文件整理归档,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电梯投入使用后,维修保养部负责一年以上的保修工作,建立保养、维修档案。

3)维修保养人员认真对电梯整体设备运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运行记录表,如在保养过程中发现问题,维保人员负责及时处理。

4)电梯使用一个月后,维保人员对电梯主要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5)电梯使用两个月后,维保人员对机械、电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调整和维修保养工作。

6)电梯使用一年后,维保部组织维保人员进行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械、电气部分,根据堆部件磨损程度,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7)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单“回签制度”。

8)若电梯停止使用后,要求恢复电梯使用,必须由维保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维护和试运行后,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若电梯发生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经维修人员修复和做好记录,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大修、整改、升级改造的,经维修人员检修、更换主要配件、试运行及做好检修记录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对电梯使用期限到期的电梯,经维修人员检修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

3、特种设备检验周期

1)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2)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3)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5)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测温仪表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一般每六个月校验一次。

第八章: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由榆林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实施。

(三)申请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应当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书》,并向培训单位提出申请。经培训单位审查年龄、学历、身体等条、件后安排培训计划。

(四)取得资格证书者,每4年进行一次复审。持证人员应填写《申请书》,并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复审申请。

复审由当地的考核发证部门负责进行。复审合格者,考核发证部门应在证书正本上签章:;复审不合格者,可在2个月内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回其资格证书;未按期复审,其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第九章:特种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矿业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二)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统计工作,定期清点核对档案、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完好。

(三)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时随机文件所附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定期保养作业计划、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四)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建立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五)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记录和验收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查阅和借阅规定。

(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并承担相关责任。

(八)《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电梯安全检验报告》等的保管工作。

第十章:特种设备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预案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预案总测

(一)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矿业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三)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四)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五)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六)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七)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八)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第二十九条、锅炉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锅炉爆炸事故。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炉管破裂泄漏不严重且能保持水位,事故不致扩大时,可短时间降低负荷维持运行,待备用锅炉启动后再停炉。

严重爆管且水位无法维持,必须采取紧急停炉,但引风机不应停止,还应继续给锅炉上水,降低管壁温度,使事故不致再扩大。如因锅炉缺水,管壁过热而爆管时,应紧急停炉,严禁向锅炉给水,这时应尽快撤出炉内余火,降低炉膛温度,减少锅炉过热程度。

第三十条、起重机事故应急措施

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第三十一条、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措施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

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应急救援措施

(一)被困乘客:乘客被困,按打应急求救电话,待接通对讲后讲明被困情况及人数。

(二)接到电话后应立即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耐心等待求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试图采用撬门等非常措施逃生时,要耐心告诫乘客不要惊慌和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险。注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将情况向值班负责人汇报。

(三)值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现场解救,必要时电话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前来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采取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电梯维修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四)若值班人员和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110求助(应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110求助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的同意。

(五)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头晕、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六)被困者救出后,施救人员应当立即向他们表示慰问。

(七)被困者救出后,工程部应立即请电梯维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八)秩序维护当班领班应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秩序维护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通知电梯维修公司及其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哪家医院。

(九)维修或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区队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加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二)机电动力部、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立即带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赶往出事地点,立即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加强现场的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

1、现场指挥小组在实施紧急救援时,应严密组织,加强联络,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2、必要时应及时将现场指挥小组的组成及联系方法报告质量技术监督局,且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3、对需调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向质量技术监督局与有关单位联系;对需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出面联系的,由指挥小组提出请示建议。

(三)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后,可根据事故情况下设:

1、现场处理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

3、警戒保卫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持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严格防止发生新的伤亡事故;

4、通讯联络组:负责保证现场指挥与救援指挥中心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与各协作单位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

5、医疗救护组:负责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救护,保证救护器材与抢救药品的供应;

6、交通运输组:负责运送急需物资、器材、装备、药品;运送现场抢救人员,输送和疏散现场其他人员;

7、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及时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8、预备机动组:由指挥组长临时确定。机动组力量由指挥组长调动和使用。

(四)重大以上事故发生后,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进,应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设备、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凭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及时摄像、拍照,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未发生人员死亡但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由领导小组及时指派有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迅速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救援工作纪律:各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规定应立刻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开展积极有效地应急救援。

设备管理制度 10

成品保护措施:成品和设备保护的管理制度

2.1施工进度计划统筹安排与现场协调制度

本制度将从进度计划编审到计划调整,以及计划完成的考核,特别是交叉作业时的协调等方面进行规范。

深入了解工程施工工序并在需要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事先制定好成品保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后续工序造成前一工序成品的损伤和污染。一旦发生成品的损伤或污染,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2.2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本制度将使各分包的交叉作业或流水施工做到先交接后施工,使前后工序的质量和成品保护责任界定清楚,便于成品损害时的责任追究。

2.3成品和设备保护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制度

本制度规定总包和分包在不同施工阶段(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期和工程完成到一定程度时)成品和设备保护措施的编制内容和相关要求。

2.4成品和设备保护措施执行状况的过程记录制度

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惯例,各分包或作业队应及时如实记录在相应施工时段的产品保护情况。

2.5成品和设备保护巡查制度

每天对各类成品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马上上报项目经理部,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弥补措施。

总包将按事先策划的时间间隔,组织各分包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巡查的同时,也要把成品保护方面的情况同时一并纳入。

2.6成品和设备损害的追查、补偿、处罚制度

对任何成品或者设备损害事件,总包将预以调查处置,由失误造成的损害照价补偿,对故意破坏将加重处罚,甚至移交当地政府司法部门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2.7成品和设备保护举报与奖罚制度

项目现场将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于署名举报者能够及时真实举报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8垃圾清运与工完场清制度

坚持这一制度,有利于产品的保护。

2.9进入楼层或房间施工、检查、视察的许可制度

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成品保护区,凡需进入保护区域者,需经成品保护小组同意,否则不得放行。除了进入工地实行胸卡制度外,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各楼层和主要房间将对进入该区的人员实行进入准许制度,以杜绝人为的产品损害事件发生。

2.10主要设备物资进场的验收或代管交接制度

总包将对业主或其他指定分包,以及自身采购的设备、物资实行进场验收和代管手续办理制度。

2.11成品保护的培训教育制度

总包将对全部进场的施工人员或视察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教育。

此外,总包会在工程进行到后期时及时地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保安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协助总包进行产品保护、物资看护和设备试运行方面的管理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 11

(一)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

2、设备科应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根据各科购置申请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建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使用科室按'领取、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好设备的领取、使用和管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库房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室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向维修部门报修,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二)医院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医院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以随时改善技术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医院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1)日常保养: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

保养内容:清洁设备表面,检查运转是否正常,另部件是否完整,处理设备外部不正常情况,紧固(或调整一般机械)易损螺丝和零件。

(2)一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使用人按计划进行(每季1次)。保养内容:清洁和保养设备内部,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指示灯、油位、电气绝缘、螺丝、另损部件等),及时给予更换和调整(精密仪器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3)二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修理人员共同进行(与年度大修合并进行)。

保养内容:检查设备的主体部分和主要组件,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易损部件(进口、大型仪器设备另按有关要求进行)。

设备保养人:是设备使用部门指定分工保养设备的人员,负责管理该设备,制订操作规程,查核设备使用人是否掌握操作技术和进行设备的各级保养,并与维修人员密切联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为使设备正常发挥效能,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并认真执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履行职责,定期检查考核,严格管理。

(三)设备报废和更新制度

1、为使设备能正常为医院的各项业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符合以下条件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使用多年,元器件已大部分老化,性能参数低劣,无修理价值或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的设备。

(2)非定型产品,其性能低劣,不能使用,无配件来源,无修复可能的设备。

(3)淘汰产品,产品质量低劣,不具备修复的任何条件的设备。

(4)未达国家计量标准,又无法校正修复。

3、设备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科组织人员作鉴定检查后,由设备科报请院领导批准。

4、设备报废后应完整上交仓库保管,严禁私自拆卸零部件,严禁私自占用,不准自行转卖。

5、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予以更新。由使用单位提出更新申请,设备科申报批准后办理。

6、设备使用率过低,长期达不到40%的设备,或使用单位不申请更新的设备,不予更新。

(四)设备与器械验收制度

1、凡购入、调入的仪器设备和器械必须履行入库手续。

2、仪器设备和器械到货后,应及时进行到货验收。按照到货的验收程序:开箱、清点、查验外形、保存信息、填写到货验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3、一般器械设备,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在到货后48小时内验收入库。

4、贵重仪器设备须在到货后一个月内(或按合同规定)进行安装调试;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然后入库上账立卡,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凡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商品目录》内的进口医疗设备,需按商检要求和规定进行商检。

设备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为了创建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有效地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企业品牌,针对本站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于本商品站试验室、物理室,搅拌楼,机修以及其他岗位。

三、管理方法

实行四定方针,定人、定物、定质量、定时间,实时划片分工包干责任制。

四、具体要求

1.进入工作厂区必须着装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在厂区内禁止吸烟,乱扔烟把废物。

2.每天在交接班时间,必须彻底清扫所属岗位的环境卫生及设备卫生,并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对于属于本岗位的设备,应做到不定时清扫,擦洗,做到无油污,无积灰,设备见本色。

4.料场及拉运道路的卫生应该及时做到不定期清扫,绝对保证拉运物料沿途及料场周围不得有洒落的。砂子和物料。

5.交接班清扫卫生时为了减少粉尘污染,各岗位工应该首先在卫生场地洒水,以免造成二次粉尘污染。

6.进入工作厂区必须着装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在厂区内禁止吸烟,乱扔烟把废物。

7.车辆清洗要到规定的地点清洗,清洗完后及时彻底打扫清洗现场,不得出现物料垃圾在清洗现场。

8.按照公司规定每周星期五为卫生大检查日,周五各个岗位人员及时彻底清扫各个环境区域及死角卫生,各部门办公室做到窗明几净,办公用品放置合理、日常用品摆放整齐。

设备管理制度 13

1.管理范围

本标准适用某厂维护范围的特护设备的管理。包括空分车间、合成车间、净化车间的关键设备。

2.管理职责

2.1生产部负责检查车间巡检挂牌、记录落实的情况;组织重大的。隐患整改与抢修工作;检维修方案的审核与质量验收;考核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巡检挂牌;检查班组巡检挂牌、记录落实的情况。维修车间负责组织隐患整改与抢修工作;检维修方案的审核与质量验收;考核工作。

2.3车间班组负责所属范围内特护设备的巡检挂牌、记录。

3.管理内容

3.1特护设备包括:

a、空分车间:空气压缩机、氧气压缩机。

b、合成车间:焦炉气压缩机、合成气压缩机、

c、净化车间:转化炉。

3.2车间设备主管周二、五9:00—10:00挂牌一次,班组每天在8:30—9:30;14:00—15:00各挂牌、记录一次。

3.3巡检中发现问题应认真分析处理,对威胁生产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车间、厂调度报告,由调度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处理。

3.4厂、车间、班组参加各装置的特护活动。每月组织一次,时间为月底25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认真整改。

3.5每次活动班组应有特护总结,内容为:设备运行情况;上次存在问题的处理;抢修与隐患整改情况、存在的隐患与处理措施。各车间负责人每月应随时抽查一次记录,并列入考核。

3.6某厂每季组织各车间进行一次关键特护设备分析会,讨论存在的问题与处理办法,对重大的疑难问题立项攻关。

3.7车间6月28日前交上半年的特护总结,12月28日前交全年的总结。

4.考核办法

4.1生产部负责对特护承包奖的考核与发放。

4.2巡检、记录不落实,或未挂牌,每次扣30——50元。

4.3责任心差,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每次扣100——500元;检修、抢修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停机的扣100——500元;影响设备停工的扣200——500元。

4.4不按要求参加特护活动或特护分析会,或未写总结的,扣1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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